一是物业费收取相关标准统一按照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渭发改发[2019]247号)、《蒲城县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蒲价发〔2014〕35号文件进行核定。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为0.45元/㎡·月;二级服务收费标准为0.40元/㎡·月;三级服务收费标准为0.35元/㎡·月;等外服务收费标准为0.30元/㎡·月。高层住宅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为1.50元/㎡·月;二级服务收费标准为1.20元/㎡·月;三级服务收费标准为0.90元/㎡·月;等外服务收费标准为0.70元/㎡·月。
二是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小区、别墅、非住宅类型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
三是按照蒲城县物价局《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蒲价发[2000]30号)对生活垃圾处置费(卫生费)做了规定,具体标准如下:城区居民每人每月1元(包括代运和消纳);城区村民每人每月0.50元(包括代运和消纳)。
四是水电公摊费、电梯费用按照实用实收的原则,要求物业企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