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渭农发〔2022〕70号)精神,为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提高农机检验工作质量,进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我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专项清查,并按照要求将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请符合条件的机主(附表1拖拉机清查情况表、附表2联合收割机清查情况表)在公示期2个月(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内前往县农机化发展中心监理业务大厅办理注销登记、补检、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对办理注销登记的老旧农机,凡符合国家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的可同步办理。对于公示期满机主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我中心将按照要求予以注销登记。
一、清查范围
在陕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达到《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 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规定报废条件(超过使用年限),经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
2、经普查或排查,查实已经灭失的;
3、连续三年及以上未能加年检的;
4、未更换05式牌照,牌照以08、38开关的。
二、清查结果
1、拖拉机清查情况表
2、联合收割机清查情况表
蒲城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3日